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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加强农药监管保障农产品安全
发布时间: 2010-07-28  浏览次数: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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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国务院食品安全整治专项活动不断深入。近一段时期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使人们对农业用药安全更加关注。政府怎样加强管理,规范农药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记者采访了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

    农药质量比去年提高3.8个百分点

    科学施用农药,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问题确实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问题。危朝安表示,今年年初海南部分乡镇出现的“问题豇豆”,虽然是个别现象,也暴露出我国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但从全国总体情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仍保持较高水平。根据农业部今年对87个大中城市的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蔬菜合格率为96.9%,比去年上升了0.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个别种植户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超量用药或不按安全间隔期规定采收。这说明在一些地区仍有违法生产、经营禁限用高毒农药的黑窝点,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集中整治。

    今年4月,国家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重点是加强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集中各方力量,在全国开展禁限用高毒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农业部牵头组织,对蔬菜重点产区高毒农药监管进行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并于6月底向社会公开曝光了河南信阳非法生产禁用高毒农药对硫磷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从农业部今年第一次农药市场监督抽查结果看,农药质量合格率达到86.4%,比去年提高了3.8个百分点,农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同时,集中力量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据统计,3月份以来,各级农业部门共编印《安全科学使用农药挂图》等宣传资料800万份向农民免费发放。农业部近日下发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系统梳理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就全面推进农药管理工作提出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高毒农药实行实名购药

    农药经营,上联农药生产企业,下联农户。危朝安认为,由于我国农药经营主体多、规模小、分布散,经营环节的监管一直是农药管理的薄弱点。所以,应把农药监管的重点放在经营环节上。

    针对一些经营人员“卖药不懂药”、“乱开药方”,甚至受利益驱使,主动串通不法厂商销售假劣农药的问题,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严格进货检查,向购买农药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出具销售凭证。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建立农药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记录档案,对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一年内多次违法经营的,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停止其经营活动。

    同时,大力发展农药连锁经营,鼓励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农药直销,支持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卖药、施药”一体化服务,强化农药经营与技术服务的有效结合,降低农民购药、用药成本。在蔬菜优势产区重点县率先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严格核定高毒农药经营单位,实行实名购药,建立高毒农药销售流向记录。

    结合当前农业生产实际,农业部从强化“产前指导、产中监控、产后追溯”入手,主要提出了四项措施:一是勤指导。各地农业部门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的特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适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指导目录,指导农民正确选药,对分散农户加强用药技术培训。二是勤巡查。在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主产区推行农药使用监督员制度,巡查农药使用情况,及时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三是多监测。在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过程中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对农药残留超标的农产品,不得采摘销售。四是多示范。充分发挥园艺作物标准园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安全合理用药。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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